关于加强新生入学、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来源:

各党总支(党委),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在2019级新生入校、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之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和廉洁校园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把做好正风肃纪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新生入学期间和节假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增强廉洁自律政治自觉性,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券、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收送微信红包、电子产品预付卡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盯新生入学、中秋节和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强化教育监督,抓早抓小、扭住不放,抓出自觉、养成习惯。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6672424;电子邮箱:jwb@l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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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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