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处: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梳理复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翔实的复试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环节和流程,严密组织,从严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严守纪律底线。要严格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和管理,加强政策、业务、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自觉遵规守纪。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活动,不得泄露与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内部信息,不得接受与招生复试工作有关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替人说情、打招呼,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研究生处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和过程管理;各学院、研究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学院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好“探头”作用,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存在风险、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严肃追责问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0535-6013032。
中共鲁东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