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来源:

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处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梳理复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翔实复试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环节和流程,严密组织,从严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严守纪律底线。要严格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和管理,加强政策、业务、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自觉遵规守纪。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活动,不得泄露与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内部信息不得接受与招生复试工作有关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替人说情、打招呼,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研究生处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和过程管理;学院、研究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学院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好“探头”作用,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存在风险、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严肃追责问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0535-6013032。

 

 

中共鲁东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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