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鲁东大学第一届“廉政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来源:

各党总支(党委),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学校党委和纪委2020年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廉政文化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明规矩、守底线、树正气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学校202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在本单位内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并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廉政意识。

2.组织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党风廉政纪律和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利用校园橱窗、刊板、电子屏幕、墙报板报等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明确制度建设导向,突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制度红线,按规矩办事,提升制度执行力。

3.举办廉政教育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以“廉洁自省、遵纪守规”为主题,针对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规矩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深挖思想根源,严肃剖析问题所在,尤其要注重查摆自身存在的党性修养不足,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自查自省的政治自觉。

4.组织廉政文化作品展览。由学校纪委牵头,以“扬清风、树正气、倡廉洁”为主题,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征集廉政文化作品,组织专家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由艺术学院承办廉政文化作品展览。

5.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活动。按照鲁东大学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鲁东大学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要求,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处科级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谈话。谈话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目的在于预防提醒,以谈促省,以省促改,切实增强处科级干部履职担当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以期实现单位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开展各项活动同部署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频共振,协调统一。学校纪委将对各单位“廉政文化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

2.扩大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络等资源,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的宣传,党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到廉政文化活动中,调动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扩大“廉政文化月”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3.发挥特色,鼓励创新。各单位要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本单位人才资源,除完成本通知要求的规定活动外,支持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的自选活动,鼓励彰显单位工作特色,品牌效应突出的创新活动。各单位创新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发送至纪委邮箱(jwb@ldu.edu.cn)。

4.各单位请于12月4日前将 “廉政文化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学校纪委(北区1号办公楼401室)。

联系人:颜宁

联系电话:6013032

附件:鲁东大学第一届“廉政文化月”活动配档表

                                                             中共鲁东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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