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 ,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落实学校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切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结合《鲁东大学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鲁大党发〔2020〕15号)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推进落实。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通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注重预防,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各党组织要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方面来抓。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党委)、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鲁东大学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责任分工、运用方式和情形、实施程序等,做到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
二、严明要求,规范记录。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常性运用“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运用“第一种形态”记录表》等适当方式进行记录。党委办公室、纪委机关将针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中共鲁东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