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
经研究,兹定于3月2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21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学术中心学术会堂。
三、参加人员
校领导,全体处、科级干部。
四、有关要求
1.请与会人员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
2.请各单位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审核把关,对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批准。各单位要将《请假条》集中报送到纪委,纪委不接受口头或电话请假。
附件:请假条
纪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