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
2018级新生即将入学报到,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廉洁校园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纪律教育,充分认识正风肃纪的重要性
加强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工作是全面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与近期学校开展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在全校开展的高校教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抓住新生入学、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教育,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政治生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生作为我们的管理服务对象,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券、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收送微信红包、电子产品预付卡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私人会所或隐蔽性场所安排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在国内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和香烟;严禁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严禁以商务接待名义宴请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性场所。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紧盯重要节点,扭住不放,抓出自觉、成为习惯,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6672424;电子邮箱:jwb@ldu.edu.cn。
中共鲁东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