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级以上干部本人(子女)签订婚庆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9年07月08日   来源:

各党总支(党委),党政群各部门(单位),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勤俭节约,抵制奢侈,根据相关规定,并经校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要求全校科级以上干部本人(子女)举办婚庆实行报备制度,举办婚庆前半个月要填写举办婚庆报告承诺表,交到纪委办公室留存,实现事前监督与自我监督相结合,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附件:鲁东大学科级以上干部本人(子女)婚庆报告承诺表

             

               中共鲁东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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